穆人大发〔2009〕18号
穆棱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十五次会议
审?议?意?见?书
市人民政府:
2009年10月15日,穆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,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《关于全市司法行政重点工作情况的报告》。现将会议的审议意见综合汇总,形成《审议意见书》印发给你们,望认真抓好落实,并将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一式15份,于12月15日前报送市人大常委会。
会议认为,司法行政工作是全市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法治文明建设的有机整体,也是维护社会稳定、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内容。近年来,特别是司法局新的领导班子组建以来,我市司法行政体系不断健全,法律援助有效开展,服务触角全面延深,功能日趋强化,在法制宣传、法律服务以及人民调解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,为全市的经济发展以及和谐平安穆棱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。
会议指出,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,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,需要引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,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。一是经费短缺仍然制约司法行政体系的完善和发展;二是人员编制不足仍然制约司法行政队伍的建设速度;三是法律服务市场建设程度不高,仍然制约法律服务、法律保障、法律援助水平的提高。对此,市人大常委会建议:
一、建立工作经费保障机制,切实解决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困难
司法行政工作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,肩负着法律宣传、服务、规范管理司法行为等重要使命,发挥着法检两院不可替代的作用,其工作线长面广,特别是基层司法所直接面向基层群众,每年调处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,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、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“第一道防线”。但是由于经费的不足,导致我们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困难重重,普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难以保证,影响了普法宣传效果;法律援助中心办案经费不足,影响案件的取证工作;特别是人民调解、安置帮教等社会公益性工作,由于缺乏经费保障,工作难以开展。目前,法律援助中心每年财政预算只安排1.2万元法援经费,仅为省定最低经费标准的40%,这对于每年要办理140余件援助案件的实际需求,缺口严重。希望市政府要高度重视,依照国家、省相关文件提高法律援助经费给付标准,将基层调解组织工作补助、人民调解员补贴等相应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,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予以保障。
二、完善司法行政人员配置,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
据调查,我市层司法所人员编制严重不足,核定编制19人,实有16人,除部分乡镇司法所是两人一所外,共和、兴源、马桥河和下城子四个乡镇基层司法所为一人一所。一人独立办案,既不符合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要求,也违反法律程序的规定。
根据黑编〔2005〕87号文件要求,每个乡镇司法所至少应保证2名编制。此外,黑龙江省司法厅印发的《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》(黑司通[2008]20号)规定:司法所一般应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,较大乡镇应达到5人以上,其中司法行政专项编不少于2人。就目前基层司法所承担的繁重的一线维稳任务看,现有编制和人数远远满足不了工作需要,直接影响了司法所受案、办案工作,阻碍了工作的顺利开展。基层司法所有待于增加编制和人员,以保障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有效开展。建议政府按照省编委文件配齐配全基层司法所人员编制,进一步理顺所长职级,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,提高基层司法所职能效力。
三、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管理,促进法律服务队伍健康发展
根据统计数据显示,目前我市职业律师仅有3人,法律服务工作者21人,远不能满足法律服务市场需求,从而导致一些无证人员以公民代理的名义从事有偿的法律服务,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。由于承揽案件数量、官司输赢与个人收益直接挂钩,加之这些人员法律素质偏低,有时甚至不择手段,鼓动当事人(委托人)上访上诉,损害当事人(委托人)利益的事件司空见惯,也造成了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调解困难,提高执法成本,造成新的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。针对这一问题,我们建议政府要建立公民代理资格审查制度,确立法律服务的唯一性,明确规定只有具备法律服务执照的人员才能提供法律服务,净化法律服务市场,规范法律服务管理。同时,要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,选聘有专业知识的大专毕业生充实到法律服务工作中。要加大对执业人员的培训、监督、宣传力度,规范法律服务行为,提高法律服务质量,确保公平公正执法,做到规范、有序、高效。?
??????????????穆棱市人大常委会
???????????????????2009年10月26日
主题词:人大常委会??十四次??会议??审议意见书
抄??报:市委书记??副书记??市委常委
抄??送: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,市政府主管副市长,市委办、市政协办、市纪委办、市法院、市检察院,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乡镇人大主席团。

穆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?2009年10月26日印发?????????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共印55份